全省检察机关经济金融犯罪案件专题研讨班在西安开班
8月20日,陕西省检察机关经济金融犯罪案件专题研讨班在西安开班。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志虎
国家检察官学院陕西分院、陕西检察官教育培训中心主任何仁长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黄海
此次研讨班以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办理经济金融犯罪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为着眼点,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战、实用课程设计,突出实务研讨,力求良好效果。一是突出研讨主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志虎作了动员讲话,分析研究了当前全省检察机关经济金融检察工作,就下一步开展全省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国家检察官学院陕西分院、陕西检察官教育培训中心主任何仁长介绍了课程设置、师资力量和教学管理情况,对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学风、加强培训期间纪律约束提出了要求。二是立足办案实际。以解决当前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工作的实际问题为目标,邀请长期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一线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马向国、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院长王育龙分别围绕“经济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实务”、“经济犯罪案件审判实务”进行案例教学,还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教授闫小军、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劲峰分别就“经济犯罪侦查的理论与实务”和“经济犯罪案件自行补充侦查的实践”进行专题讲授,力求对培训学员有所启发,在办案实际中学有所用。三是注重工作落实。在举办研讨班期间省检察院套开了全省检察机关经济金融检察工作座谈会,11个市分院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基层检察院分管检察长等20余人,围绕当前如何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强化“两项监督”,探索组建全省经济犯罪侦查人才库和经济罪案协调指挥中心进行专题座谈研讨。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黄海同志就进一步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大检察官研讨班及全省检察长研讨班精神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对办理重大经济金融案件在全省范围内发挥上下一体联动办案机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培训班现场
此次研讨班将于8月23日结束,各市分院分管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区县院分管副检察长、业务骨干共70余人参加研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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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培训中心
摄影:杜康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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